关于举办首届“新基建杯”中国智能建造及BIM应用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首届“新基建杯”中国智能建造及BIM应用大赛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行业相关单位:

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智慧建筑行业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围绕新基建、新城建、重大工程中各协同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我国建筑行业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重点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物联网(IoT)、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孪生、智能制造等新技术在建筑领域的集成与创新应用,以科技赋能传统产业升级。

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布局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着力壮大新增长点、形成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函〔2020〕6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的函》(建改发函〔2020〕152号 )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由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和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共同举办首届“新基建杯”中国智能建造及BIM应用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本次大赛旨在通过建筑行业相关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应用案例,培养创新和应用型人才,发挥科技创新应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作用,推广现场环境监测、智慧调度、物资监管、数字交付等创新管理模式和数字化手段的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产业化技术协同发展,推动数字化与智能建造全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提升新基建项目、新城建项目、智慧城市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数字化集成管理水平。

本次大赛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打造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案例,服务国家新基建相关企业,加强数字中国建造,鼓励创新精神,培养应用人才,发现最具前瞻性的智能建造应用作品和技术,发挥协会“引领行业发展,精准服务企业”的积极作用。

本次大赛评比不收取任何费用,欢迎相关行业、企业、院校、科研机构和个人踊跃参加报名。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冶金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

承办单位: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重大工程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澳门工程师学会

媒体支持:央视网、中国日报、人民网、中工网、重大工程网等。

二、大赛工作安排

(一)大赛报名: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4月10日

请参赛单位在大赛报名规定时间内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附件2)。参赛报名表盖章扫描件发电子邮件至大赛组委会邮箱。邮件主题:以申报单位全称与参赛项目全称命名。

(二)作品提交: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5月20日

请参赛单位在大赛作品规定时间内,将参赛作品电子版文件保存在U盘内,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地址,邮件名称与大赛报名时邮件名称一致。

(三)作品评审: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将在此时间范围内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组委会官方网站和协会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5天。

(四)作品答辩:

经评委会评审,部分进入一等奖候选的作品须经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方式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五)颁奖典礼:

拟定在2021年10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三、大赛分组说明

本次大赛参赛成果共分10个参赛组,具体分组见下表。

四、参赛细则

参见《首届“新基建杯”中国智能建造及BIM应用大赛参赛细则》(附件1)。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奖项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与优秀奖,具体获奖比例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决定。

六、赛前辅导与培训

为保证提交作品的质量和统一规范,熟悉评选细则,大赛组委会拟于2021年4月15日至4月20日组织赛前辅导和培训,各参赛单位有意愿参与的请在填写参赛报名表时勾选。

赛前辅导与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七、大赛成果与行业奖励、国家奖励直通车

本次大赛的部分奖项将可推荐或参评相关全国性行业奖励、国家奖励。

(一)本次大赛“科学技术类”一等奖获得者将直接推荐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社会科学奖励,奖励编号为“0199”——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

该奖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由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承办的全国性行业奖项。奖项分基础科技类(奖种编号:01)、科技进步类(奖种编号:02)、技术创新类(奖种编号:03)、技术转化类(奖种编号:04)四个类别。

(二)本次大赛“专利类”一等奖将直接推荐申报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行业专利奖”评选,并有机会成为“中国专利奖”候选项目。

“中国专利奖”是我国唯一对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给予奖励的政府部门奖,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共同设立,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三)本次大赛“工匠类”部分获奖者将直接推荐申报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行业劳动模范”评选。

该评选是由全国总工会机械冶金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指导下的行业劳动模范评选,此奖项不定期举办,如当年不进行评比将转入下届劳模评比候选。

附件1: 首届“新基建杯”中国智能建造应用大赛参赛细则

附件2: 参赛报名表

2021年1月20日

附件1:

首届“新基建杯”中国智能建造及BIM

应用大赛参赛细则

一、大赛名称

首届“新基建杯”中国智能建造及BIM应用大赛

二、作品内容

(一)参赛组1—7组需提交以下文件:

PPT文件,内容应包括:单位介绍、团队介绍、项目说明、模型或应用点展示、技术体系介绍、应用于智能建造过程中的创新亮点、应用心得总结等。

视频文件,视频输出格式为:MP4中质量大小,视频大小尽量不超过500M,视频时长尽量不超过10分钟。内容应包括:应用于智能建造过程中的创新亮点、应用解说等。

参赛的1、2、3组一等奖全部推荐参加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技术创新类(奖种编号:03)评比;

参赛组4的一等奖全部推荐参加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技术转化类(奖种编号:04)评比;

参赛的5、6、7组一等奖全部推荐参加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科技进步类(奖种编号:02)评比。

(二)参赛组8需提交以下文件:

须符合学术论文规范要求,重原创性、理论性和实践性。

参赛组8的一等奖全部推荐参加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基础科技类(奖种编号:01)评比。

(三)参赛组9需提交以下文件:

PPT文件,内容应包括:单位介绍、产品/专利介绍、应用于智能建造过程中的创新亮点、带来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等。

参赛组9的一等奖获得者将直接推荐申报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行业专利奖”评选,并有机会成为“中国专利奖”候选项目。

(四)参赛组10需提交以下文件:

PPT文件,内容应包括:个人介绍、专业技术特长、智能建造应用个人理解阐述,近5年参与智能建造项目主要工作业绩,近5年批准的专利、工法、学术著作参编的规范或标准、国家或省部级或企业科研课题、所获奖项、承担的学术组织职务,其他能充分展示自我能力和对智能建造技术发展做出贡献的材料。

参赛组10的部分获奖者将直接推荐申报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行业劳动模范”评比,该评选是行业劳动模范评选,由全国总工会机械冶金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指导,如当年没有评比将转入下届劳模评比。

三、参赛要求

(一)实。申报成果必须已经在实际工作或建设工程中得到应用,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新。申报成果技术水平先进、创新点突出,具备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优。申报单位需对成果优中选优。同一申报成果的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个,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

四、评选原则

成果评价注重智能建造技术在工程项目中的实际应用效果。具体指标:成果(案例)申报材料应确保真实性,描述翔实、表述准确、图文并茂、重点突出,着重挖掘在应用中产生的成效、创新点和推广价值等。材料中涉密、敏感信息或有知识产权争议内容请妥善处理。

五、参赛规则

所有参赛者享有同等参与评奖的权利。

所有参赛者享有建议的权利,大赛组委会负有听取建议的义务。

凡参赛者优先享有在大赛官方网站专题页面的作品展示权利。

所有参赛者有义务无偿授权大赛组织机构为大赛需要而复制、使用、传播、展览参赛作品。

所有参赛者不得要求大赛组委会退回所提交的参赛作品及其他参赛资料。

所有参赛者须保证不向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组委会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并使用相关正版软件,如因剽窃作品、窃取商业机密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责任。作品应符合本届大赛规定的应用空间,曾经参加过其他同类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优秀应用成果鼓励参赛。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属权需无争议,有异议的由参赛者全责负责处理妥当。

如未能评选出合适的得奖作品,大赛组委会保留不颁发任何一个奖项的权利。

如发现参赛者、参赛作品有不符合参赛条件的情形,组委会有权在比赛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之奖项。

每个参赛者必须仔细阅读本次大赛规程,凡是投稿参赛者一律视为同意接受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则,违反相关规则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大赛组委会对本届大赛规程保留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六、争议处理

如参赛者之间因为参赛事宜或参赛作品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当协商解决。

大赛组委会仅是提供交流平台,参赛者之间出现任何产权纠纷,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其他方对参赛单位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赛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知识产权

参赛选手保证其因参加本次大赛而创作的作品拥有完全排他的所有权,同时保证参赛作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法律权益,如有违反,参赛选手需要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2:

参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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